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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第65期 | 一文速览本周中央、地方法院最新发布8条案例要旨及8批典型案例

2024-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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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DLS


本期看点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2.最高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四川高院、江苏高院、安徽高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3.江苏高院发布2023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4.吉林高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5.网络游戏装备权益归属如何认定

6.网购退货退款被卖家以退货与发货物品不是同一件为由拒绝怎么办

7.盗用她人照片作头像从事游戏陪练,如何认定侵权获益

8.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否要担责




01

案例要旨

Case essence




1.《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是否支持?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并无“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者仅以用人单位2008年1月1日之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不应予以支持。




2.商场里播放音乐是否侵权?音乐著作协会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歌曲属于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我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有权对著作权实施集体管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有权对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台湾地区的音乐集体管理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管辖地域行使著作权权利,且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被告未经原告或者著作权人的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将涉案歌曲作为背景音乐进行播放,侵害了涉案歌曲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应该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3.网络游戏装备权益归属如何认定

——网络游戏装备具备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在游戏账号登记使用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游戏装备财产权益归属的认定,可从游戏装备形成当前形态的投入主体及游戏装备物权权益的取得方式等方面进行判断。如当事人投入了时间、精力、金钱而形成游戏装备的当前形态,则相关游戏装备的财产权益应归属该当事人。




4.专利确权程序中“进一步限定”式修改的审查;专利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的回应性要求

——专利确权程序中,关于某一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是否属于“进一步限定”的审查,应仅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是否完整包含了被修改的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以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比被修改的权利要求是否增加了技术特征,且增加的技术特征是否均记载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其他权利要求为准。


专利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式修改,一般应当以回应无效宣告理由为限;以克服无效宣告理由所指缺陷为名,行重构权利要求之实的,可不予接受。


5.网购退货退款被卖家以退货与发货物品不是同一件为由拒绝怎么办?

——卖家所提供的发货视频及退货视频较为模糊,且抗辩退货商品与其库存商品外观存在的不一致之处均为细节差别,买家作为普通消费者,在其仅仅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下,对卖家所谓的正品样式如何无从知晓,不能要求其尽到如此严格的审查义务。另外,卖家在发现退货商品与其出售商品不一致,退还给买家遭拒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羽绒服因在快递点滞留4个月吊牌遗失,更无法确认该商品一致性。


原被告双方一方是专业出售服装的机构,一方是普通消费者,在退货后无法说明买家所退货物与卖家所发货物是否具有同一性时,举证责任应在卖方。而卖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所收到货物与其发出货物不是同一件商品,故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6.盗用她人照片作头像从事游戏陪练,如何认定侵权获益

——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冒用其照片、视频并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与开黑软件上的行为,足以导致原告照片、视频向不特定人群公开,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同时,被告通过开黑软件提供陪练服务,赚取客户收益,本质上属于商业活动,可以按照被告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向原告进行赔偿。从获益来源看,被告通过提供游戏陪练而赚取了客户支付的款项,冒用原告照片对其获益显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否认被告自己的游戏技术、资金投入、沟通社交等也是其收入增加的原因,故不能将其从开黑软件上的提现金额等同于被告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




7.向主播借钱后再“打赏”主播,是否算还债呢?

——被告向原告借款,取得借款后用于网络直播平台的充值,是其对借款的自主处分行为,被告在直播平台向吴某刷礼物“打赏”,与其向原告借款,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被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原告存在限制或诱导被告必须充值并购买礼物“打赏”原告的情形,亦无法证实原告认可相关“打赏”即为偿还借款。因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8.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否要担责?

——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客伤亡的,应根据涉案网约车的运营模式确定网约车平台的赔偿责任。


专车模式下,网约车平台作为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快车模式下,网约车平台与司机同共同作为承运人,应当根据各自责任大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顺风车模式下,网约车司机系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出租车模式下,出租车公司系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在该两种模式下,网约车平台虽为居间人,但同时也是网约车运营的组织者,对乘客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02

权威发布

Authoritative Release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08

案例1:沈某某诉重庆市万州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罗某某、李某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以示范性判决推动高效化解系列纠纷

案例2: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诉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案——明确新类型案件审理规则

案例3:张某诉秦某赠与合同纠纷案——统一辖区类案裁判尺度

案例4: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诉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纠纷案——明确多发案件法律适用规则

案例5: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诉姜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解决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分歧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30

案例1: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订立承包合同规避劳动关系——某高纤公司与崔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例2:劳动者对于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单方选择权——张某与某公交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例3:竞业限制协议不能限制非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某公司与李某竞业限制纠纷案

案例4:劳动者的配偶投资、经营与劳动者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属于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张某与某体育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例5:研发人员辞职后拒不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

案例6:男职工在妻子生育子女后依法享受护理假——李某与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案




03

海纳典案

Collection of typical cases




1.江苏法院2023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07

案例1:周某诉某区民政局、某市民政局更正婚姻登记信息及行政复议案
案例2:某环保公司诉某区城管局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案
案例3:某网吧诉某县文广局吊销许可证案
案例4:某物业公司诉某区市监局、区政府价格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案例5:顾某诉某区政府不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案
案例6:某房产公司诉某区市监局虚假宣传行政处罚案
案例7:张某、朱某诉某街道办要求履行违建拆除职责案
案例8:吴某某诉某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例9:叶某诉某证监局、证监会信息披露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案例10:某公司诉某街道办给付土地补偿款案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社厅发布10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30

案例1:用人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后拒绝建立劳动关系构成预约合同违约

案例2:用人单位应合理合法行使用工管理权

案例3: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对赌协议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案例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经营造成现实危险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5: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劳动者有暴力犯罪记录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6:用人单位拒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应承担责任

案例7: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应在劳动者离职时发放

案例8:劳动者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存在异议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请求处理

案例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应明确告知劳动者

案例10:未特别约定的限制性股票行权收益不应计入竞业限制补偿计算基数




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总工会联合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01

案例1: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案例2: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对劳动者调岗降薪,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3:股东恶意注销公司,不能逃避工伤赔付责任
案例4:快递员因工作需要签订平台服务协议,不应认定为合作关系
案例5:工伤认定机关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案例6:总工会调解工作室助力化解劳动纠纷
案例7:“法院+工会”诉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4.四川高院发布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30

案例1: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金?
案例2: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未约定竞业限制事项如何处理,是否应视为竞业限制合同一并解除?
案例3: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合理需要审查哪些因素?
案例4: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劳动者离职原因,造成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应赔偿?
案例5:陪产护理假“缩水”,劳动者能否主张赔偿?
案例6:内部承包人招用的劳动者与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7:用人单位不当利用业务外包规避法律责任的,是否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案例8:劳动者滥用单方解除权未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9:劳动者存在骚扰女同事的行为,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10:可接触到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保密资料的一般技术人员是否属于竞业限制人员?
案例11:股权激励收益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应考量“股份”的来源、核算基础等因素综合认定?
案例12: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休息期间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能否仅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径行解除劳动关系?




5.江苏省法院发布2023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9

案例1:先予执行及时医治,依法保障工伤职工生存权
案例2:维护哺乳期女职工岗位稳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案例3:切实防范就业歧视,依法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案例4:准确区分不同性质人才奖励,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合法权益
案例5:明确竞业限制范围,激发科技企业创新活力
案例6:依法厘清灵活就业人员法律关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7:鼓励用人单位人文关怀,引领向好向善的社会风尚
案例8:依法认定集体合同效力,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
案例9:合理界定包薪制适用范围,尊重用人单位劳动报酬分配自主权
案例10:禁止用人单位体罚,保障劳动者人格权




6.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8

案例1:混淆使用其他企业名称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2:企业间拆借资金并非来源于自有资金,符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条件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案例3:依法有效保护企业预期产权,保障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

案例4:将末端处理和前端治理结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案例5:以“预重整+重整”实现挽救企业最优解

案例6:合同虽约定“财政评审后给付工程款”,但施工方无过错的,发包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

案例7:作为事业单位的医院长期拖欠货款,其以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财政审批流程限制等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案例8:因新冠疫情影响,城市静默管控,导致未完成考核内容,属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案例9:公司股东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股东与公司间的关系,不应认定为劳动或劳务关系

案例10:BT合同项下,案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在双方已达成结算文件后,不应以单方委托形成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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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观点 第64期 | 一文速览本周中央、地方法院最新发布8条案例要旨及3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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