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协商确定是否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考察期。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双方应遵守国家关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条件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逾期不补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