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第1条 特别提醒
1.1 欢迎申请使用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及/或其合作方(以下合称“得理公司”或“公司”)提供的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查询、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等核心功能与其他功能。得理法搜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网页版、电脑应用程序版、微信版、WAP版、手机APP版等形式。
1.2 本协议由得理公司与用户共同签署,在注册账号或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前,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并重点阅读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
1.3在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前,用户须确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同意和履行本协议,否则请勿单独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当用户点击“同意”或“下一步”,或用户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用户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无条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免责声明)。本协议即在用户与得理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果用户因年龄(如未满18周岁)、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并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如果用户受他人委托同意本协议,请确保取得委托方充分的法律授权,并保证有权使委托方受到本条款的约束。
1.4 得理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部分内容,相应变更在得理法搜软件发布之时立即生效。如有争议,以最新条款为准。如用户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视为用户已同意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1.5 在本协议之外,各项服务可能有各自单独的服务条款(以下简称“单独条款”)。用户使用各项服务之前,应事先阅读并同意该项服务的单独条款。用户使用该项服务即视为用户已同意相关的单独条款。在此情况下,单独条款与本协议同时对用户发生效力。单独条款如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单独条款为准。
第2条 账户注册、维护与使用
2.1得理账号是得理法搜软件的通用账号。用户使用得理公司提供的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必须注册得理账号。
2.2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所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得理公司的相关规则,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用户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得理账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账号等行为)。得理公司有权对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2.3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部分功能,用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实名认证,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包括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用户在注册、使用和管理账号时应保证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注意及时更新上述相关信息。若用户提交的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得理公司有权拒绝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或功能,用户可能无法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或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功能受到限制。
2.4 用户需要对以注册账号名义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上进行的任何数据上传、修改、存储或者言论发表等操作行为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未经得理公司事先明确同意,用户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得理账号或获取用户得理账号信息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得理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5用户有责任维护个人账号、密码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在任何情况下不随意向他人透露账号及密码。因用户保管不善导致被盗号或密码失窃,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账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用户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得理公司,否则该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均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
2.6 用户同意并保证,不会通过网络漏洞、恶意软件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他人的得理账号。
2.7 为更好地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公司将不定期提供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更新或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更新相应的版本。
2.8为保证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安全,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质量,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部分或全部更新后,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以妥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提示用户,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更新后的版本;如用户选择不作更新,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部分功能将受到限制或不能正常使用。
2.9公司为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在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第3条 免责声明
3.1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仅为用户查询信息提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法律法规、司法案例以及其他信息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用户对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所提供的信息在正式使用前的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有自行审查义务,如需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得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原因所造成的信息资料的任何不当之处均不承担责任。
3.2得理公司力求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产品和服务来自可信赖的合理渠道,属客观如实反映,但并不表明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提供的法律数据库、法律专业内容模板等对其持赞同或反对之立场,不保证其适合于任何特定场景下的用途,更不代表专业性法律意见或正式法律咨询意见,包括其他用户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提交的各种文件、评论及相关信息在内,用户均应自行判断所浏览及获取信息的价值,并自行承担查询、使用、接受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所提供信息以及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风险,由此导致的各种利润、商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及不利后果,得理公司、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均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特殊、附带的损失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3.3用户理解并同意,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可能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干扰,无法保证产品和服务不出现任何技术故障,如因系统维护升级、电信设备故障、黑客攻击、网络升级、以及台风、海啸、洪水、停电等不可预见或不能避免的因素导致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出现中断、延迟或致使数据丢失和受损的,用户理解并同意此为基于行业技术服务的现有水平所无法避免的情况,不视为得理公司违约,同时得理公司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外,得理公司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3.3.1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完全适合用户的所有使用要求;
3.3.2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任何错误;3.3.3用户经由得理公司取得的任何软件、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3.3.4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能得到更正。
3.4用户或其他任何主体如发现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所提供的内容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请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得理公司,以便进行核实并对侵权内容采取删除、更正或屏蔽等处理措施。
第4条 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4.1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得理公司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产品或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4.1.1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4.1.2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4.1.3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4.2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已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提交数据的原始资料,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服务终止后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没有义务向用户提供或返还数据。
第5条 知识产权声明
5.1除另有特别排除声明外,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归得理公司所有,并由得理公司负责运营。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数据库、信息资料的版权及其他权利等)属于得理公司或提供资料的第三方权利人所有,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条约的保护。
5.2得理公司及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所使用的商标、产品名称、网页标记(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配色方案、文本、图片和视频等),均为得理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所有,未经得理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不得出于盈利目的或者以恶意方式使用、复制和仿造,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害得理公司或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得理公司有权要求其对得理公司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人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5.3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在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均由用户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用户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5.4用户知悉、理解并同意,为持续改善并提供更好的服务,用户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上传、发布、传播或传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和/或音频中的音乐、声音、对话等),授权得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修改权、翻译权、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等权利),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
第6条 用户行为规范
6.1 用户同意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评论、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并保证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发布或上传的内容不含有以下内容:
6.1.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6.1.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颠覆国家政权的;
6.1.3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6.1.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1.5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6.1.6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1.7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
6.1.8 渲染及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6.1.9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6.1.10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干扰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其他内容。
6.2 如果用户上传、发布的内容有本协议第6.1条所列的信息或内容的,得理公司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用户须自行承担因违反本协议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如因此给得理公司及/或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造成不利后果的,用户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得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等。
6.3 为方便用户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用户授权公司将用户在账号注册和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处获取用户在注册、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
6.4用户因通过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与他人进行交易等商业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处理,得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得理公司及/或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造成不利后果的,交易双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得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等。
第7条 用户违约及处理
7.1 针对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得理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得理公司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账号的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7.2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用户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用户的违法、侵权或违约等行为导致得理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的,用户还应足额赔偿得理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得理公司尊重并保护用户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用户保证,在使用得理法搜网络服务和得理法搜软件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得理公司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用户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用户的侵权行为导致得理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等直接或间接损失),用户还应足额赔偿得理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8条 其他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抵触而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按照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及约束效果。
8.2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福田区。若用户因本协议与公司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应将相关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福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约定的含义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