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有效期限取决于其专利类型。
(一)如果是发明专利,有效期限为二十年;
(二)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限为十年;
(三)如果是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限为十五年。
以上期限都是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期限是专利法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而非职务发明的“有效期”,因为职务发明本身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有效期”,其保护期限完全取决于所申请的专利类型及其法律规定的保护期。职务发明专利权人也可以在这期限内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处置其专利权。
此外,如果发明专利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了不合理的延迟,专利权人还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不过,这种补偿是针对特殊情况下的发明专利,而且具体的补偿期限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总的来说,职务发明的有效期限是根据专利类型和申请日期来确定的,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