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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专利法>专利申请>详情页>

申报国际专利的条件和途径

2024-06-06 16:19:43

1. 直接到某个国家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到某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单独递交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部门需要对专利独立进行审批,该方式为传统方式,适用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国家较少的情况。

2.PCT申请

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缩写形式,意为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该方式尤其适用于同时到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地节约程序及费用。

3.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向其他“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并可要求享受优先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专利法》第1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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