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深i企”联合得理科技发布智能法律服务平台,“AI+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场活动圆满结束,深圳市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倩明博士进行了主题分享。
贺倩明博士带来了“AI+法律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题分享,他表示未来AI将改变律所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推动律所数智化转型,对于律师行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同在。因此,需要从重构业务流程、训练专有模型、塑造AI文化、管理数据资产以及打造组织AI能力,这五个方面实现“AI+法律”落地。
以下为主题分享内容,经过编辑整理。
在日常实践中,法律服务存在诸多现实困境:许多优秀律师空有一身专业本领,却苦寻不到优质客户资源;不少优秀的创业者,时常对无法找到契合自身需求的法律服务深感无奈;与此同时,大众对司法效率也有些不满,诸多案件执行不力,法院卷宗堆积成山等。
然而,困境之中亦有机遇,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赋能,也许可以成为破局的关键。
理解新智生产力,需要理解其最重要的三个要素: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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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
理解新智生产力,首先要理解新技术。新质生产力中的新技术是指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技术手段。
历史证明,社会的发展是由一系列技术革命推动的。从蒸汽机的广泛应用,到电力时代的开启,再到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直至今日的人工智能时代,每一次技术革命都推动着社会变革、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职业领域的剧烈变化。
理解新技术需要从业务场景和企业场景出发。企业家和法律工作者需要思考新技术对企业、职业的意义,新技术如何改变客户的需求,而企业和法律工作者能够做些什么。因此,理解新智生产力首先需要理解新技术,将新技术与产业、职业相结合,思考新技术会带来的改变,以及相关从业者应该如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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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
“新模式”通常指的是由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所催生的新型组织模式、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等。智能手机的出现改变了购物模式、支付模式、生活模式;智能相机的出现颠覆了一个产业,傻瓜相机淘汰了原来的胶卷相机;电商的出现与实体店形成了一个从并存到激烈竞争的形势。因此,新技术会引发新模式的产生。
人们需要思考人工智能+法律,能够使法律场景诞生出何种新模式。对人工智能的认识不能仅从工具的角度和属性去思考,而要从模式的角度,包括思维模式、产品模式、服务的提供模式,甚至组织模式等。而这些各种模式可能会相互作用,生产出新的模式。
03
新产业
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孕育新的产业。蒸汽机的发明催生了以纺织工业为代表的产业,电力催生了汽车工业,信息技术催生了互联网产业。同样地,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已经孕育出智算服务业、无人驾驶产业、低空经济产业和物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这些都是深圳市重点发展的产业。
所以,技术背后不仅仅是技术,而是代表新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商业结构的形成。
新智生产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 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均与人工智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AI是新智生产力最重要的要素。
01
直接创造商业价值
人工智能能够创造巨大的商业价值。这是政界、企业界、科学界,以及普通市民百姓的普遍共识。著名的咨询机构Gatner预测,到2025年,生成式人工智能将创造2万亿美元的商业价值。
02
驱动技术创新
生成式人工智能、先进的大模型算法,赋能生物制药领域,能大幅度缩短新药物的研发周期;赋能制造领域能大幅节省制造的研发成本。因此,人工智能本身就是驱动技术创新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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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劳动效率
对于律师而言,在传统模式下,若承担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按每日服务一位客户的频率计算,一周的工作量便会使人身心俱疲。但是,如果引入人工智能,劳动效率将会大幅度提高。
法律界对法律服务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较少。在全国各地举办的诸多论坛交流活动中,各界人士往往聚焦于ChatGPT、豆包、文心一言、混元、得理等各类模型的工具价值探讨,如它们的智能程度如何,能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
但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行业的角度出发深度思考并且付诸行动的却相对较少。
01
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下新的法律服务需求
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必然会催生出新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新的法律服务需求对绝大多数律师来讲,颇具挑战。
第一个挑战在于立法层面的不健全。就 AI 领域以及算法领域的相关立法而言,当前尚处于初步摸索阶段,司法实践没有成功案例可供借鉴,整个行业在该领域亦无成熟经验可依循。然而,客户在此方面却有着强烈且迫切的需求。
例如,当客户开展算法相关业务并涉及数据采集时,会伴随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诸如数据安全保障、数据产权归属界定、如何确保产品避免监管处罚,以及防范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行为等。这些问题会催生出大量的法律需求。
第二个挑战聚焦于人工智能所引发的安全与伦理问题。这不仅涉及法律规制,同样关乎法律应用问题。面对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人们满怀期待,憧憬其能快速推动生产力解放;另一方面,则忧心忡忡,忧虑其是否会超越人类智能,进而反制人类,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应如何对其加以规制。
即便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美国,关于这一问题也存在着两派力量的相互博弈。当下较为理性且主流的观点认为,不应因安全隐患或监管考量而扼杀创新活力。然而,人类所秉持的诸如“不作恶”“利他”等基本价值信仰与伦理规范,无论技术怎样飞跃,都必须坚守。
这意味着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之际,既需要相关参与者的自律自省,也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积极介入。
02
AI改变法律服务供给模式
人工智能还将重塑当前法律服务的供给模式。例如,“深 i 企”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是一块全新的试验田,成功打造了全国首个企业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此平台秉持 “AI+法律” 的服务理念,让人工智能发挥降本增效的关键作用。在法律应用场景里,人工智能能够使法律咨询更便捷,大幅提升法律文本的生成效率,有效降低法律服务成本,让更广泛的人群能够更轻松地获取法律服务。
注:可以通过《得理与深i企携手为深圳333万户企业打造AI+律师服务平台》展开了解智能法律服务平台。
必须明确的是,人工智能并不能完全取代律师。人工智能应成为律师的得力助手,构建起律师连接客户的桥梁,担当企业法律合规事务的全天候伙伴,所以人工智能与律师之间是协同合作的关系。诚然,人工智能会替代部分劳动力,分担一些工作内容,然而绝不可能彻底取代整个律师职业。
实际上,对律师构成威胁的并非人工智能,而是善于运用人工智能、熟练驾驭人工智能技术的同行竞争对手。
03
AI革新律所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
推动律所数智化转型
从更深层次来看,人工智能将会重构律师的获客方式、法律研究路径、市场拓展策略以及团队构建模式。尽管这一变革进程相对缓慢,但随着发展的推进,必将发生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由此,人工智能会革新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传统律所的组织架构较为单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律所成员中约 99% 为律师,呈现出鲜明的等级,即从实习律师到合伙人形成垂直化的架构体系,而律所的其他辅助人员提供后台支持性服务。
然而步入 AI 时代,未来的格局将演变为律师与人工智能技术,诸如各类智能体协同合作,共同构成组织的力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这可被视作有一个极为强大的多智能体系统在律所内部运行,与律师并肩作战。鉴于此,律所需要做好组织架构调整的准备,因为现有的松散、层级化且单一的组织架构恐怕难以契合这一需求。
未来的律师事务所将朝着一体化、智能化、平台化、多元化的方向迈进,这意味着律所的人员结构必定走向多元化。
上海市政府与上海市司法局已敏锐洞察到这一发展趋势,率先出台相关文件,积极鼓励律所引入法律科技人才以及其他专业领域人才,并允许其成为律所合伙人,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创新发展。同时,文件倡导律所推进一体化建设与科技化转型。由此可见,政府已在积极行动,市场主体更应顺势而为。
01
企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于企业端而言,首要面临且讨论热度颇高的是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问题。鉴于当下所有业务都有可能被人工智能重塑,加上企业自身或许还会训练专业模型,与国内外众多人工智能公司开展合作与业务往来。在此过程中,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算法合规等问题虽已备受关注,但企业大多没有应对之策。
此外,根据哈佛商学院的研究,人工智能在司法平台、政府执法平台以及企业与民间的各类平台的应用将使企业行为趋于透明化。过去,诸如照片侵权或产品不合格等的维权与发现成本很高。但在人工智能的助力下,算法可精准察觉问题所在,维权成本亦随之降低。当下众多法院正着力研究如何批量处理诸如知识产权图片侵权、著作权侵权以及信用卡纠纷等案件。
总体而言,因起诉成本高昂,且执行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致使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许多纠纷处于隐匿未发状态。然而,伴随在线平台的出现,未来也许仅需在网络上搜集证据并提交申请表,后续AI 平台便可高效完成司法裁决。这意味着企业的众多经营行为将赤裸裸地暴露于法律风险之下,而对此多数企业尚未做好充分准备。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挑战。
现今企业所处的法律运行环境已与往昔大相径庭。从前行业内习以为常的做法,在人工智能敏锐的“眼睛”审视及协助下,将会产生大量维权行为。这里所提及的还仅是正常维权,若再加上一些以维权为业的群体介入,则情况会更为棘手。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性。企业维权成本降低的同时,法律服务成本亦会降低。以往聘请常年顾问律师或经验丰富的法务,年均成本超 20 万,且获取各类咨询服务亦非易事。但如今,法律服务成本更低、更为便捷高效,且借助平台可精准匹配专业律师,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02
律师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律师行业面临的最主要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人工智能将替代部分法律服务;第二,客户对法律服务质量的要求更高。
许多律师担忧人工智能将替代律师的工作,但其实不必过于忧虑。根据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的数据分析,有高达 70% 的法律服务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这意味着,尽管人工智能会取代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但由于它同时降低了服务成本,这将激活原本那70%未被满足的法律服务需求。
举例来说,深圳中小企业主体数量超过400万,全国上市主体数量即将突破两亿。即便将活跃主体数量减半,也有一亿之多。在这一亿主体中,有70%的企业未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且每年有70%的诉讼案件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这些案件没有律师代理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寻找律师存在困难;其次,聘请律师费用高昂;最后,服务效果不佳,投入产出比不尽人意。当这三个痛点都得到解决之后,企业必然会寻求律师服务,如此一来,将会激发出庞大的市场需求。
因此,当下需要着力开展的工作,并非是要削减一部分律师群体,而是借助人工智能的力量去激活尚未被满足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尽力满足这些需求。
另外一个机遇在于市场即将重新洗牌。过去30年,律师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各类红利也几近消耗殆尽。展望未来30年,行业竞争的关键将聚焦于技术、模式以及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比拼上。这对于诸多新兴力量而言,无疑是难得的发展契机。可以想见,30年后,当下行业内的头部律所、中部律所、尾部律所的地位均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整个行业格局大概率将面临重大调整。所以,这对律师行业而言恰恰是一个极具潜力的良好机遇。
01
塑造AI文化
人工智能与法律协同落地,首先需要从认知上和文化上着手。如今,许多人对人工智能的认知碎片化,且十分感性,甚至有些浮夸。然而,真正做到理解人工智能并熟练运用人工智能,需要个人层面加强认知,组织层面加强文化建设。
组织的决策者以及合伙人们对人工智能的理解与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倘若他们将人工智能视为会取代自己的威胁,或者仅仅将其当作可有可无的普通工具,又或者认为当下业务状况良好,人工智能在未来5年之内都与己无关,从而抱着旁观者、观望者甚至嘲讽者的心态去对待人工智能,那恐怕日后会追悔莫及。
02
管理数据资产
当下,很多人对于数字化转型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不少人认为数字化转型是打造出智能化、数字化的机构,具体体现为配备大屏展示设备、搭建五花八门的系统,例如数字化的会议系统、办公系统等,然而这些不过是硬件方面以及流程的智能化。
我们更应该深入思考的是,数字化转型是否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即客户是否因为企业或组织实施的数字化转型,提高了所享受到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或者降低了服务成本。倘若没有为客户创造价值,从理论上而言,也无法为所在单位创造价值。
因此,若要切实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智能化转型,应当从数据入手。人工智能的三大核心要素分别是数据、算法和算力,而其中数据又是最核心的要素。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律所,都应对自身的数据资产进行妥善管理,界定数据权益,深度挖掘并发现数据价值,同时管控数据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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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组织AI能力
只有在具备了上述基本的数据能力之后,组织才能进一步打造其人工智能能力。个人层面上,熟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对于组织而言,构建AI能力是一个更为复杂和高难度的任务,涉及智能体、多智能体协作以及流程再造等诸多内容,这些都要求组织具备相应的人工智能能力之后才能够开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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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业务流程
在行业变革的过程中,业务流程的重构必不可少。以律所为例,传统的客户获取主要依赖熟人推荐,使得律师们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用于社交活动。未来,随着AI的介入,获客方式很可能转变为由人工智能进行推荐,如此一来,获客的逻辑需要改变。
从运营成本的角度来看,以网络推广律所为例,当前有几大平台针对律师行业投放广告,广告收入已超过100亿。如何去除这100亿当中的中间环节,让平台更多地通过精准推荐的方式来助力律所获客,而非单纯依靠广告推荐,这同样属于业务流程再造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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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专业模型
训练专用模型以及训练智能体是重构业务流程的最终环节,也是贯穿整个“AI+法律”落地过程的关键任务。对于个人与组织而言,当数据已充分准备就绪,组织也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人工智能能力,业务流程完成了相应的重构准备,并且机构的核心决策者们在文化与认知层面达成了共识,那么这五个关键要素便共同构成了“AI+法律”落地的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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