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ditor's note
法律新闻社评——“小理聊法”第十期更新。《中国好声音》录音风波席卷网络,本期“小理聊法”回顾《中国好声音》事件,并分析其影响及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带大家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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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号晚,已故歌手李玟一段长达9分钟控诉节目《中国好声音》的录音在社交媒体上曝光并迅速席卷各大社交平台,引发人们的激烈反响,大家纷纷对《中国好声音》赛制不公及李玟在节目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感到愤慨与同情,并迅速将该节目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件回顾:赛制不公是事实
事前,去年9月28日,在《中国好声音》录制现场,李玟大声质疑节目组不公,虽然两日后李玟方称与好声音导演组已解除误会,但在节目收官后李玟立即删除了和该节目相关的所有动态。
根据李玟战队当事学员周菲戈的复盘描述“那一轮的情形是别的战队有三个人,但当时我们战队只剩两个人了。赛制规定,每组的第一名晋级,剩下的人待定参加第二天的晋级赛。我们战队只剩两个人了,失去待定资格。比赛结果,我当时是88.3分,输给了王泽鹏,被淘汰。”明明拿到了高分,却直接被淘汰,此话昭示了明显的赛制不公问题。
李玟录音事件爆发后,有知情人士透露选手晋级需要交钱,也有学员称自己被威胁强制签约,陈奕迅在香港综艺节目上也曾明确讲述了导演提示他“按键转身”的事实。随着时间推移,《中国好声音》内部存在众多可能导致比赛进展不公的现实因素被一一展示在大众面前。

民众愤怒难平,业内人士发声
录音曝光后,迅速登上各大热搜榜首,引发讨论热潮,网友们纷纷声讨《中国好声音》的恶劣行径。有男子打12315投诉至浙江省要求停播《中国好声音》,还有许多网友在豆瓣上进行低分抵制,截至目前,李玟参与的《中国好声音2022》豆瓣评分已跌至2.4。
在娱乐圈较为复杂的大环境中,公众人物能站出来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需要巨大的勇气。录音曝光后,多位参与录制的选手如徐海星、杨灿,包括李玟战队的成员王泽鹏、周菲戈等纷纷站出来讲述自己的实际经历以佐证中国好声音存在赛制不公的问题。韩佩泉、张煜枫、Papi酱等多位圈内人士也都为李玟打抱不平。
随着网络呼声越来越大,许多比较权威的圈内人士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从金星“善有善终,恶有恶报!”到韩红的发文“我期待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和未来对此类事件的规范!”, 连胡锡进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种情况下,浙江电视台和制作方无疑需要给公众一个真实、满意的交代”。
根据知微事见舆情监测公布,《中国好声音》录音风波影响力达81分,已属于重大舆情事件。
公平正义乃本分,徇私舞弊终遭报
此次中国好声音节目引发的事件不论是对其自身还是制作方母公司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一方面是公司口碑急速下降,从脍炙人口的现象级综艺节目到现在被大众所批评与唾弃,这对节目本身影响巨大。另一方面《中国好声音》背后的上市公司星空华文遭遇了严重的股价下跌,截止目前,公司股价下跌31.33%,两个交易日已蒸发超200亿港元,股价创今年1月以来新低。
其次,《中国好声音》节目赛制不公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作为选秀类节目,赛制做到公平公正是应尽的本分,做到赛制公正不仅是对提高自身节目质量的保障,更是保障观众权利的责任。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点:广播电视台(站)不得播放有违反社会公德内容的节目。中国好声音赛制不公问题违背了文化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也违背了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因而违背了上述条例。8月25日,浙江卫视宣布暂停播出《中国好声音》。
最后,《中国好声音》作为综艺节目,其本质是娱乐节目,综艺节目常有剧本,因此很难对其进行赛制不公行为进行量罚,但如果存在“收钱晋级”、“花钱买名次”等的行为,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或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关部门一定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因此受到伤害的各方利益。如果在此过程中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中国好声音》作为具有现象级影响力的综艺节目、浙江卫视作为公共媒体、星空华文作为上市公司,都是具有公共属性的主体,都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和伦理的约束。《中国好声音》前几季能够做到成为耳熟能详的爆款,是因为做到公平正义,选拔出了真正优秀的音乐人,让有才华的音乐人走向大舞台。成也公平,败也公平,选秀之地做到公平正义是本分,放弃公平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自身被诟病,也让观众寒心。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