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不同:
商标变更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指定商品等注册事项所作出的变更。变更注册人名义只是同一主体称谓发生改变,商标权利根本没有发生过转移。比说,一个人的名字叫赵二,后来觉得不好听,去主管机关改了名字,叫赵四。虽然名字改了,但是人还是同一个人。
而商标转让则不同,商标转让是权利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等方式,将自己享有的注册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商标转让是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形式之一。它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商标权利转移,存在法定的权利分界时间,商标受让人自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商标转让的权利主体是两个人;因此,企业在办理商标变更还是办理商标转让时,一定要搞清楚是一个主体还是两个主体。
2.程序不同:
商标变更需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还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变更是由商标注册人一方提出,当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商标注册人。
而且在变更时,需要将商标注册人的全部注册商标一起变更,没有一起变更的,商标局会通知限期改正,期满不改,就当作你放弃变更,会书面通知。
商标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这个过程中,商标转让申请是由双方共同提出,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也是向连两者同时发出。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