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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2024-05-20 16:53:07

1. 商标转让申请可针对已注册的有效商标或者有效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


2.办理主体:商标转让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 转让申请的转让人应为商标的注册人,且应与商标档案记录的注册人相关情况一致。注册人存在已在相关登记机关变更名称的,商标转让申请将在变更名义申请获准后再进行审查。 受让人应满足商标法第四条对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 的相关要求。


3.申请文件: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转让申请应由转、受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愿共同提出,申请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人应当填写并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双方申请人均在规定位置 签字或者盖章的原件;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应上传双方共同 盖章且签字的同意转让声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当事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为其 他组织的,还应由负责人签字。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经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的,还应出具代理委托书。


4.一并转让:为防止因多枚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因转让分属不同经营主体,从而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商标转让人对其商标进行转让时,应当对其名下与转让商标构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进行一并转让。 对于转让人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相同或者近似的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于转让人名下已作出商标注册实质审查结论(含已初步审定、处于驳回复审或 者异议程序中的商标)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参 照注册商标一并转让;对于转让人名下正在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可以一并转让。 实践中,对于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的判断,还将结 合两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差异程度、转受让双方的认知及采取的避免混淆的措施等进行 综合考量。转受让双方采取或者约定采取的措施,应当足够 使普通消费者对转让后的商标来源进行区分,以避免混淆的发生。


5.容易导致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当避免以下因商标转让行为导致混淆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

(1)申请转让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但受让人不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和资质要求的。

(2)申请将含有地名的商标转让给该地区以外的受让 人,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该商标所包括的地名具备紧密联 系,商标转让后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 或者容易使相关公众或者一般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例如: “西街口”商标注册在第 31 类“新鲜水果、新鲜蒜” 商品上,现申请转让给贵州某企业。由于“西街口”是云南 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下辖一镇名,该镇出产的人参果、 大蒜等农副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西街口”商标与该商标 核定使用的商品具有紧密联系,如将该商标转让至西街口区域之外的其他所有人名下,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来源 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对该商标转让申请不应予以核准。

(3)申请将含有企业名称(包含全称、部分名称或者 简称)的商标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或者一般消费者混淆的。例如:山西某集团公司申请将“山西某集团公司及图”商标转让给河北某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文字部分包含山西公司企业 名称全称。该商标若投入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或者一般消费者认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或者与山西公司存在某种关联,因此,对该商标转让申请不应予以核准。

(4)申请将具备特殊含义的商标转让,转让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 序或者公序良俗产生消极的、负面影响的。

(5)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作为受让人的。

(6)申请人累计注册商标较多,存在累计多次向较为分散的受让人转让商标,无正当理由,或者不能够提供相关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使用意图,或者提供的使用证据无效的。 例如: 某自然人累计申请注册 700 余件商标,数量较多,同时 存在累计多次转让行为,且受让人分散,申请人不能够提供 相关正当理由或者使用证据,其行为涉嫌恶意囤积商标并通 过商标转让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对该商标转让申请不应予以核准。

(7)其他容易导致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


6.影响他人权利的转让:申请人应避免商标转让行为造成他人合法在先权利受到侵犯。利益相关方可能包括“被许可人”“在先曾申请转让但未被核准的受让方”“已签订协议但未提交转让申请的另一方受让人”“商标权属争议方”等。

相关知识
商标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什么商标转让行为容易导致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商标许可人的权利有哪些?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 如何转让商标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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