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ditor's note
法律新闻社评——“小理聊法”第六期更新。本期“小理聊法”以人大毕业生盗取学生信息事件为例,探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欢迎大家一起加入到讨论中来,共同拓宽知识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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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中国人民大学一位毕业生竟然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窃取了学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制作成一个名为“颜值排行榜”的公开网页。
消息一出,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学校方面也表示强烈谴责侵犯个人隐私、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并第一时间联系了警方。
目前,根据警方通报,嫌疑人马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源于一位匿名用户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学生论坛“小喇叭”里发帖,称一个名为RUC IR FACE的网站在对中国人民大学部分学生和毕业生的样貌进行打分,并附上了平台截图。
与照片同时挂在网上的,还有学生的许多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以及照片等。可怕的是,这些信息涵盖了从2014年至2020年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生。

虽然原帖迅速删除,但很快该事件在各平台引发热议。有学生通过截图中网站的名字发现了疑似平台搭建者马某的微博,随后更多信息被曝光出来。
据悉,打分网站创建者被认为是中国人民大学2022级硕士毕业生马某某。作为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马某某成绩优秀,专业技术过硬,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毕业时也收到了很多互联网大厂的offer。
可以说,身披诸多光环的他不仅是父母的骄傲,也是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之一,然而,马某某却选择了一个既低级趣味又违法犯罪的行为:盗取并曝光多届学生信息,制作颜值打分网站,致使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包括照片、学号、籍贯、生日、所在院系等。
更令人担忧的是,他明知这是一件“坏事”,却仍铤而走险,还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自称完成了一件“大二就想做的坏事”,炫耀自己的无畏和无底线,践踏他人权利,挑战法律权威。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无法容忍,希望该学生承担起法律责任。


马某某肆意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等待他的将会是严厉的法律制裁。那么,他需要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呢?
首先,《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而马某某显示是在个体不知情情况下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违反了“知情同意原则”与“最小限度原则”。
此外,马某某通过网络散布其他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还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再有,马某某可能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从网页截图来看,泄露的信息包含学号、姓名、学院、籍贯、生日和照片等,同时,颜值打分和排名的行为,如果其中含有侮辱或诽谤等性质的内容,也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被侵害的学生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人格权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具体维权可能包括维护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利,也可以根据一般人格权如人格尊严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该学生的行为无疑更是触犯了《刑法》第253条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马某某疑似利用木马病毒工具非法窃取了人大系统内的个人信息,并将信息发布在网络上,符合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要件,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特点。
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并且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技术成了作恶的匕首,该案件作为滥用技术的典型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科技的发展与应用必须遵循伦理底线,尊重他人隐私信息和遵守法律是其中的关键。当一个拥有高超的技术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法律意识和道德约束,以恶之名利用技术满足私欲,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不容小觑的。
同时,虽然目前还没有官方信息披露关于马某某是如何获取学生信息的方式。但根据目前媒体的报道,马某某在就读期间,曾在校内信息中心勤工助学做过学生助理,不排除其利用职务便利窃取信息的可能,这也给高校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敲响了警钟,因为这也许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隐私泄露事件,更是一次学校信息主权的保卫战。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形形色色、层出不穷,除了人为侵犯个人信息外,各类电子产品也在监听、监视公民的一举一动,在这一大环境下,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国家在2021年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在此,呼吁大家要勇于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say no,拒绝纵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共创干净安全的网络信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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