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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第49期 | 一周(12.21-12.27)中央、地方法院7条案例要旨及9批典型案例

2023-12-28 00:00:00






编者按:得理法律数据每周准时为您梳理并奉上过去一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地方法院发布的典型裁判要旨与案例汇总。



2023 DLS





本期看点

1.案例要旨:敏感个人信息侵权、保管遗失物必要费用、直播账号所有权归属、恋爱赠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社会保险缴纳、委托借款

2.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批典型案例

3.海纳典案:山东、江苏两地发布典型案例





01

案例要旨

Case essence




1.私自调取患者病历,调取人和医院是否构成侵权?

——病历属于医疗健康信息,具体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以及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病历与患者密切相关且具有可识别性,属于患者的敏感个人信息和私密信息,依法受法律保护。对于自然人而言,应当尊重其他权利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或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传输、提供、公开其他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对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而言,负有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





2.捡到手机索要2000元,这笔“报酬”该给吗?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该款确定了拾得人的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这并非意味着捡到东西便能任意向失主索要报酬,而是保管遗失物花费的必要费用,可要求对方偿还,这也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要求。但明显超出了必要范畴的部分,无权要求对方支付。





3.“借名”直播火了,账号归谁?

——直播账号属于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账号的财产权益客体包括两部分:一是账号本身,二是经过用户对账号个性化使用、经营产生的粉丝、流量等财产性权益。根据直播平台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用户未经平台审核将账号交给他人使用,属于违规转让,平台终止用户继续使用账号,是基于协议约定和规则所采取的合理措施,不构成侵权。,账号是通过运营者长期运营,才产生了粉丝数量等新的财产性内容。该部分财产内容源于观众对运营者及其直播内容的肯定,建立在运营者的劳动与经营之上,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将相关财产权益分配给创造者,符合劳有所得的价值导向,也更加公平。





4.情侣单方出资买房,分手了怎么办?

——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应视为情侣之间的爱意表达,应认定为一般性赠与。比如在特定节日,以红包形式给予对方1314元、520元等特定意义款项。在未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法院通常认定为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在恋爱关系终止时,赠与方不能主张返还。关于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往往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应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法院根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共同生活的时间、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5.“秒杀”成功下单7万次的秘密……不是商机是“刑期”!

——利用“外挂”软件“薅羊毛”不仅违背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破坏计算机网络安全,而且已经构成违法犯罪、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破坏计算机网络安全,而且已经构成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技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给他人用于实施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6.我的社保,能自愿放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保并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无权同意劳动者不参加社保。据此,即便劳动者是自愿放弃参加社保,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其不参加社保的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应认定无效。故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参加生育保险或者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生育医疗费损失的,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能补办或补付且该损失已经核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委托他人去借款,到底应该由谁来还?

——面对借款合同中经常存在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形,如出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实际用款人和名义借款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借款合同则直接约束出借人和实际用款人,名义借款人不承担还款的合同责任。如出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借款关系,应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由名义借款人承担清偿责任;出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借款关系,如实际用款人依据当事人申请追加或自己申请参加到诉讼中时,法院应向出借人释明其有权选择相对人,选定实际用款人作为合同相对人的,就不应再判令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选定名义借款人作为合同相对人的,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院可以释明名义借款人在本案中向实际用款人提出权利主张,在判令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的同时,判令实际用款人向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





02

权威发布

Authoritative Release


1.“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6

案例1: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例2:中某中基集团、孟某、岑某集资诈骗案

案例3:郭某挪用资金案

案例4:郭某、王某职务侵占案

案例5:胡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刑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7

案例1:周某琼等虚假诉讼案

案例2:刘某春、杨某勇虚假诉讼案

案例3:胡某利、陶某云虚假诉讼案

案例4:周某云虚假诉讼案

案例5:郑某等虚假诉讼案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7

案例1:于某非法行医案

案例2:宋某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

案例3:宋某敏非法行医案

案例4:吴某荣非法行医案

案例5:许某越非法行医案

案例6:吴某娟非法行医案





4.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7

案例1: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2: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诉某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吴杰故居等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马二元帅府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4: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滩培村等中国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5: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上堡梯田农业文化和灌溉工程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6: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禄米仓胡同73号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7:云南省普洱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景迈山世界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8: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永宁州城行政公益诉讼案





5.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7

案例1: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案例2: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案例3:郑某东等人骗购外汇案

案例4:徐某悦等人非法经营案

案例5:李某杰非法经营案

案例6:章某虎、章某娴非法经营案

案例7:王某良等人非法经营案

案例8:张某群、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6.最高检发布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2

案例1: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2: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3:某安建劳务公司、曾某某等5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4:苏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5:王某、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03

海纳典案

Collection of typical cases




1.广东高院发布打击走私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1


2.江苏法院“执破融合”“类个人破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5




3.江苏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6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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