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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第115期 | 一文速览最新发布6批典型案例及6条裁判要旨

2025-07-03 00:00:00

2025 DLS


本期看点

两高发布

最高法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二批)

地方法院发布

1.河南高院发布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2.广东高院发布2024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

3.江苏高院发布第十二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4.云南高院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5.浙江高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事例(多元解纷篇)

以案说法丨裁判要旨

1.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未实缴出资,旧股东要不要承担补充责任?

2.受托人收钱“办名校”未果而出具欠条,受害人能否据此讨回钱款本息?

3.绕过独家委托中介交易,算不算“跳单”?

4.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员工能否主张赔偿?

5.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可以认定工伤么?

6.未入住房屋水管漏水淹邻居,业主和物业谁担责?


01

裁判要旨

Case essence


1.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未实缴出资,旧股东要不要承担补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精神公平公正处理。旧股东于2019 年向新股东转让股权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旧股东就该部分出资仍享有期限利益,在认缴期限内未缴纳出资不属于未履行出资义务,且股权转让时案涉借款尚未发生,债权人亦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旧股东在转让出资时,公司已存在应当要求股东加速出资到期的相关情形。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无法认定旧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主观存在逃避出资义务的恶意。


2.受托人收钱“办名校”未果而出具欠条,受害人能否据此讨回钱款本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活动应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本案中,原告将孩子入学的问题委托给被告办理,并支付了相应钱款,双方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但双方之间通过这种“非正常渠道”委托办理孩子入学事项,不符合正常的招生政策及教育管理制度要求,违背了公序良俗,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损害了其他孩子公平入学的机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委托合同应视为无效。但双方已就此事签订了欠条,且被告出具的欠条系其真实意愿表示,故其应按照欠条约定将43万元于2025年1月底前退还原告。


3.绕过独家委托中介交易,算不算“跳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协议虽为格式合同,但关于“委托期限届满6个月内成交房产要支付出售底价4%的违约金”条款已用下划线标注提醒,该约定旨在防止“跳单”,未损害被告利益,合法有效。被告与原告中介公司的委托协议于9月17日到期,5天后被告即与中介公司曾介绍的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依据协议约定构成违约。


4.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员工能否主张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提交的车辆维修、保养清单显示,原告经常驾驶的车辆在2023年7月有10天在维修保养,同年8月有2天在维修保养,这表示该车辆并非每天都在维修保养。A公司作为以运输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拥有20余台运营车辆,在7月至8月期间,一日也未安排原告出车,明显不合常理。A公司未能为原告提供正常出车运输所需车辆,导致原告的劳动报酬大幅减少。原告因此以未能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5.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可以认定工伤么?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因工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均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据此,被告是某村村民,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在某洁公司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某洁公司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6.未入住房屋水管漏水淹邻居,业主和物业谁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一作为案涉的楼上房屋业主,其在案涉房屋水电改造过程中,未能严格监督施工,致使厨房水管改造草率收工,水管接口处未能全部安装阀门,未尽到业主的安全管理义务,对楼下原告房屋漏水事故的发生存有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对位于公共区域的水暖井本应严格管理。事故发生时,水暖井的门处于开启状态,而其作为水暖井钥匙的持有者,竟不知该门由何人何时打开,亦未尽到谨慎妥善管理的义务,其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结合本案实际,被告一作为案涉的楼上房屋业主,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的过错比例应按6:4划分为宜。



02

权威发布

Authoritative Release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06-23

案例1:王某等车主与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综治中心+示范文本”促推购车补贴系列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案例2:某商贸公司与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示范文本助力群众化解纠纷“最多跑一地”

案例3: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等176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示范文本+行业调解”推动批量物业纠纷实质化解

案例4:林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示范文本助力听力残疾人诉讼“无障碍”

案例5:某包装公司与某物流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要素式诉辩状助力中小企业精准抗辩、高效解纷

案例6:某批发市场20家商户与收货方买卖合同纠纷案——“上门普法+立案指导”示范文本助力商户“零距离”解纷

案例7:艾某与托某离婚纠纷案——要素式起诉状助力破解外籍当事人诉状“书写难”

案例8:李某与张某、刘某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示范文本促推“总对总”诉调对接提质增效

案例9:熊某与姚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要素式诉辩状推动实现道交纠纷高效化解

案例10:邢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应用示范文本促推实现债务一次性“隔空”清偿



03

海纳典案

 Collection of typical casese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27

案例1:陈某桩集资诈骗案

案例2: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例3:李某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例4:卢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例5:陈某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30

案例1: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合同不适用任意解除权——中某泽公司与某机电公司、丁某合同纠纷案

案例2:迟延过户上市公司股票的损失认定规则——某投资公司与某传媒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案例3:未经购房者同意,开发商不得解除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某保险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4:通用航空器乘客法定责任险责任不因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而免除——某通用航空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5:员工持股计划投资者不适用虚假陈述“信赖推定——徐某与某上市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6:现货基差交易的识别及违约责任的范围——某期货公司与某化工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7:公司归入权的构成要件和权利范围的认定——张某芝与某投资公司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

纠纷案

案例8:物流公司虚假承诺高薪招工诱导司机贷款购车,司机可主张解除合同——刘某诉某物流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9:以售后回租为名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的行为无效——易某与某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10:人民法院应依法定标准认定实施日和揭露日——江某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30

案例1:打击假冒浮针,守护中医药创新成果

案例2:受托治丧却挥霍遗产,继承人主张赔偿获支持

案例3:炮制“惨剧”直播带货,欺诈销售被判“退一赔三”

案例4:建群辱骂同窗引诉讼,校园霸凌法律零容忍

案例5:“共益债”保障污染土地修复,破产清算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案例6:尊重文化情感创新调解思路,实现城市发展与老宅保护共赢

案例7:夸大病情休病假,构成旷工遭辞退

案例8:尽责扶养患病兄弟,法院判决多分遗产


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30

案例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但未续签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案例2: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变更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应如何计算

案例3:劳动者离职原因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系统预设的离职原因不一致,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案例4: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多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双方继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案例5:用人单位将业务外包给自然人,该自然人招用的从事外包业务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6:用人单位未按照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真实原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7:新就业形态下用人单位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脱产进修协议约定的服务年限而离职,应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9: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违法转包、分包单位应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案例10: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聘用人员通过第三人获得侵权赔偿,不免除被挂靠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事例(多元解纷篇)

发布时间:2025-07-02

案例1:构建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生态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化调解机制的实践与突破

案例2:法商共融开新局  调解赋能显成效——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工商联”协同机制释放营商新活力

案例3:街道商会一站式解纷平台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宁波市鄞州区商会调解的探索与尝试

案例4:法商联动打造“五位一体”法治营商新高地——宁波市奉化区法院与工商联协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例5:跨域联动 构建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温州乐清市商会协同解纷模式的实践探索

案例6:打造行业自治解纷的“枫桥样本”——温州瑞安市商事调解中心赋能民营经济发展实践探索

案例7:专业市场多元共治 高效化解童装批量纠纷——湖州市吴兴区集中调解汐某某公司、边某童装产业链系列纠纷

案例8:部门协同构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嘉兴平湖市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案例9:优化商事纠纷调解路径 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绍兴诸暨市打造“枫桥式”商事纠纷化解新模式的探索实践

案例10:融破直通启新程 法治护航谱新篇——金华义乌市融破直通服务中心赋能营商环境提质升级

案例11:充分发挥商会调解机制作用 助企解纷纾困促共赢——衢州市特邀商会调解员化解某企业建筑款项纠纷

案例12:创新成立商事调解中心 构建护企安商新模式——衢州江山市“法院+商会”打通商事纠纷化解“快车道”

案例1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共享法庭解纷作用 打造新时代化解消费纠纷行业样本——舟山市打造三级体系破解家装行业矛盾“顽疾”

案例14:创新“e保全”信用评估体系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台州市黄岩区建立完善保全实质化审查工作机制

案例15:企呼有应  跨域护商——丽水市缙云县强化多跨协同 提升法护营商效能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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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观点 第114期 | 一文速览最新发布14批典型案例及5条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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