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权的含义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一种民事权利。所谓身份,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的民事关系中所享有的不可让与的地位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身份权的分类
身份权主要包括亲属权、配偶权、亲权。
1. 配偶权。配偶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下夫妻间的同一称谓和地位,双方互为配偶。配偶权就是配偶之间的身份权,具体内容包括:夫妻姓氏权;住所决定权;同居义务;忠实义务;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日常事务代理权;相互扶养、扶助权;生育权。
2. 亲权。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亲权确定的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属于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包括身体的照护义务和财产的管理义务。
3. 亲属权。亲属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亲属权,也叫其他亲属权,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以外的 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基本身份权,表明这些亲属之间互为亲属的身份利益 为其专属享有和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亲属权的主要内容是扶养权,分为抚养权、赡养权和扶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