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协商确定是否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考察期。那么,试用期可以约定多少次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期限。试用期的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每个劳动者的试用期是独立的,不能重复设置。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约定一个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前,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结束后的下一次合同续签,不能再约定试用期。换句话说,每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