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是一种标志。所谓标志,是指能够表明自己的特征的某种形式。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某种形式,并且这种形式能够表明自己的特征。
2.具有可区别性。所谓具有可区别性,是指具有可以使人辨认自己与其他的商标彼此不同,而不是完全一致的地方。如果不是一种标志,或者没有可区别性,就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此外,还需要具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法律要素;
2、商标中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类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 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